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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超(1904-1944),女,原名步玉荷,又名步泽君,河北省大名县红寺村人。父亲是清末秀才,为人正直,具有爱国思想,有六个子女,步超居长,自幼随父亲识字读书。她性格温和,待人宽厚。1922年与郭庄郭钦结婚,生有一女,1924年郭钦病逝,因受郭父责难,步超随后寡居娘家。她向往自由,追求进步,在父亲的支持下,1934年考入宏济桥女子简易师范,与女儿一同在校读书,在学生中传为美谈。步超勤奋努力,孜孜好学,还广泛阅读苏联小说和国内进步书刊,开阔了眼界,为其后来参加革命奠定了基础。简师毕业后,1937年初,步超到大名城南西崇町村(现属河南省南乐县)任教。
1939年春,经冯洋舟、廉书驹、韩培文介绍,步超离开年迈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女儿,参加了抗日工作,到冀鲁豫抗日中学附设的政训班学习,三个月后,到大名县三专区妇救会工作,不久调任肥乡县一区妇救会主任。她刻苦学习政治理论,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请教工作方法,善于做群众工作,在她的组织领导下,全区25个村的妇救会都组建起来,开展了各项支援抗战的工作。
1942年后,抗日战争进入残酷阶段,日伪“清乡”“围剿”“扫荡”不断,抗日武装力量暂时转入地下。1943年,步超调任肥乡县四区妇救会主任,深入到小西高村坚持地下工作,在险象环生的恶劣条件下,她一方面积极向敌人展开政治攻势,写标语,散传单,开会教育伪军家属;一方面领导群众护秋、藏粮、抗捐、断公路、割电线、挖地道,严防敌人袭击,使小西高村成为肥乡县城东的抗日堡垒村,步超被评为支前模范。县委对她出色的工作、优异的成绩进行了表彰,并在全县推广她的工作方法。肥乡县小西高、大西高、东营一带的群众都对步超很熟悉,亲切地称她“大姐”“大步”。敌人几次袭击小西高村,她都在群众的掩护下顺利脱险。
1944年6月27日,由于叛徒告密,步超在小西高村被肥乡县日伪军逮捕,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、严刑拷打,她宁死不屈。敌人无计可施,7月19日深夜将步超残忍杀害,时年40岁。步超牺牲后,中共肥乡县委追认她为共产党员。